茶叶产业品牌创新应具有契约性和用户思维


关于我国茶叶产业品牌培育与建设的探讨是有争议的。然而, 大多数的讨论仍停留在问题和现状的反思和争论上, 而忽视了品牌本身对思维的内涵。其实, 只有深入了解和把握品牌的精髓, 才能开启品牌创造的神秘之门。本文结合茶叶行业品牌现状, 论述作者对品牌本质的理解, 为大家提供参考和批评。

笔者认为, 品牌的本质不能仅仅从供应方的角度来理解, 而应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理解, 尤其是消费者的视角。从供求的角度看, 品牌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无形契约, 是一种契约关系。对于茶叶行业企业来说, 品牌是对消费者的承诺, 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价值, 都包含在本品牌合同中;对于消费者来说, 品牌是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通过长期的品牌忠诚和持续的购买来体现。可见, 品牌, 不只是商标、徽标、知名度, 品牌必须有一定的忠实消费者, 才能体现品牌的价值。此外, 从品牌所有权的角度看, 在表面上, 商标在法律上属于企业和其他生产者, 但是, 从合同关系来看, 品牌更多属于消费者, 消费者信任和愿意长期合同 (购买), 以形成品牌的力量, 否则, 一些产品你提供的价值, 不符合合同的精神, 消费者会忽略它或放弃它, 因此, 品牌生死倡议在消费者手中。

我们的茶叶企业品牌, 包括一些公共品牌, 在生产方面或营销形式上, 但实质上是传统的生产方思维, 忽视了消费者在品牌创造中的地位和价值, 试图诱使消费者通过营销技巧。这种做法, 或者在短期内拉动品牌知名度, 也吸引了首批消费者, 但是, 如果不真正为消费者提供他们想要的, 而不是消费者的信任, 将是徒劳的。

以上个人学术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