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茶”、“订茶”和“下茶”

在汉族习俗中,许多当地把"提亲"一事称为"食茶",意指男方媒妁前去说媒,如女方有意向,就以池茶、煮蛋等方法款待。如今浙江省的中部及其他一些当地还在沿袭这一陈旧的传统习俗。

婚事有眉日后,举行订亲典礼,称"订茶",意指以茶为标志物,男方以重礼相许表诚心,女方无异议,则会收下,并热心款待男方来人。故称乾宅致送坤宅之聘金曰茶金,亦称茶礼,又曰代茶。女家受聘曰受茶。"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嫁娶",记载宋时男女双方相亲中意,"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若丰厚之家,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档及缎匹茶饼,加以双羊牵送"。清孔尚任的《桃花扇"媚座》中有"花此彩轿门前挤,不少欠分毫茶礼"的描绘。

清金圣叹《三吴》诗"十五女儿全不解,逢人容易便留茶",也是对小姑娘好心的调笑。今闽南、粤东、台湾等地,民间订亲仍以茶为礼,女方承受男方的聘礼仍称"受茶"。浙江京兴、江苏南通也有此俗。湖南邵阳、隆回、挂阳、郴州、临湖等地,订亲则称"下茶"。

旧时在湖北的孝感一带,男方备办的礼物中,有"山茗海沙",实为茶和盐。茗生于山,盐出于海,取"信誓旦旦"之意。在浙江金华一带,还有喜婆送给新郎的"鸡蛋茶"或"子茶",指定让新娘吃,涵义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