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两大茶叶巨头商标纠纷尘埃落定

1月7日网络拥有 "上龙井" 注册商标, 是 "狮" 牌龙井茶商标, 均为浙江省驰名商标。

杭州两大茶巨人浙江茶叶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商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省茶叶集团、杭州商茶公司), 相互指责对方不公平竞争, 诉讼打得很忙 (4月25日早报)A6 版)。

这两种商标都与商山有关, 因为这一地区的龙井茶据说是最好的品质, 乾隆手采摘的18御茶位于商山。

省级茶叶集团要求杭州商茶公司停止使用 "商" 字, 赔偿损失25万元以上, 但后者否认侵权, 并指责省茶叶集团涉嫌虚假宣传。

昨日上午, 杭州滨江地区法院公布了知识产权 "白皮书", 披露了诉讼的最新进展。

滨江区法院8月15日驳回了省级茶叶集团的诉讼请求, 杭州、12月18日希林 (最终) 坚持原来的判决。这意味着, 商山茶农可以继续被称为 "上龙井"。

杭州商事茶公司是否侵权?

法院认为, 没有不当

法院认为, 杭州商茶公司采用 "上龙井" 或 "上西湖龙井" 的书写行为, 是指其销售茶叶产地和品种来源, 无不妥之。

省茶叶集团注册商标由 "商" 两字加山和云图构成, 而被告人只使用 "上龙井" 或 "上西湖龙井" 文本, 而省级茶叶集团注册商标更显而易见, 有关公众一般不认为 "商龙井" 是原告提供的 "商" 牌龙井茶。

然而, 法院裁决还建议, 虽然杭州商茶公司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商标侵权, 但为了充分保障省级茶叶集团注册商标的行使, 在未来当使用 "商龙井" 文本或标识时, 尤其在其茶叶商品包装使用时, 应合理避免省级茶叶公司注册商标专有权, 并突出使用自己的 "狮" 牌系列商标和标签自己的企业名称。

专家和茶叶制造商在判刑前的建议

对整个龙井茶产业发展的思考

滨江三区法院主席说, 此案不仅涉及杭州商事公司的经营活动, 还涉及当地农民和茶商商山, 如果只是通过商标的保护, 并不允许当地农民、茶商使用 (或限制) 使用 "商" 字、图标等。必将对浙江龙井茶产业的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推动透露, 在案件判决前, 法院和法官审理案件听取了省级茶叶协会专家的意见, 并走访了商山附近的农民和茶叶商, 最后做出了决定。

最后, 滨江地区法院认为, 上龙井说历史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意义, 所以杭州上茶公司用 "上龙井" 或 "上西湖龙井" 的行为文本, 表明其销售茶叶的产地和品种来源不恰当;"商" 与龙井茶的关系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其他人有权使用, 来描述其茶叶的产地来源, 不应被某一企业独占, 或将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

滨江地区法院副院长冯 Guiseng 说, 著名的茶叶品牌 "商" 商标纠纷, 反映了地理标志的象征保护利益 (原产地保护) 和作为一般利益的利益冲突的裁判结果与龙井产业的长期发展有关。

提升姿势: 上西湖龙井茶

杭州两大茶巨人 "商" 牌诉讼的初审和初审, 法院的二审判决几乎减少了商西湖龙井的历史, 诉讼和判决的完整和翔实的表述相关的历史。

龙井茶的字号划分始于清代初, 根据西湖山区的具体产地, 可分为 "狮"、"龙"、"云"、"虎"、"梅" 五。

"狮" 大小龙井茶, 以狮峰为中心, 狮峰出产的品质最好, 炒上龙井茶, 素有龙井茶之称 "上极品"。

新中国成立后, 国家将 "西湖龙井茶"、"梅花码头龙井" 和 "商龙井" 三大类, 三品种, 以 "上龙井" 的最佳品质。"上龙井" 相当于原来的 "狮" 字型大小, "龙" 字型大小, "梅花-码头龙井" 等价于 "云" 字型大小, 其余则分为 "西湖龙井"。